一、考级专业 1、声 乐:民族唱法、美声唱法。 2、键 盘:钢琴、电子琴、手风琴。 3、民族器乐:二胡、琵琶、古筝、扬琴、竹笛、笙、唢呐、柳琴、巴乌、葫芦丝、中阮、大阮、阮、古琴、板胡、高胡、三弦、打击乐。 4、西洋管弦乐:小提琴、长笛、小号、圆号、长号。 5、舞 蹈: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以下简称国标舞)M、L舞种。 6、美 术:儿童画、素描、色彩、书法、中国人物画、中国山水画、中国花鸟画、速写。 二、考级内容 参加安徽考级的考生均须采用由我机构统编和出版的考级教材。教材内容由浅入深,根据不同专业的特性,分1—9级和1—10级两种分级。(购考级教材可直接与桐城考级点办公室联系,电话:6121429) 尚未出版教材的专业,本机构将及时公布分级曲目目录,允许考生暂按原使用的考级教材参加考级。 三、考级要求 1、考生根据演唱、演奏的实际水平,每次只可报考专业分级中的一个级别。 2、考生必须演唱、演奏所报专业级别中规定的练习和乐曲;一律背谱。声乐专业可自带伴奏。 四、考级地点:桐城市文化馆(和平路文化大楼)。 五、考级时间:2008年7月28—30日(国标舞时间待定) 具体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六、考级报名: 1、报名时间:5月19日起至7月20日 2、报名地点:市文化馆三楼办公室 3、报名手续: A、领取并详细填写考级登记表(要求字迹工整、准确无误); B、交考生一寸近照三张; C、按规定交费,考前领取准考证; D、报考四级以上者,须出示曾考过的等级证书。 七、考试、发证 1、考生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至考场参加考试。 2、除钢琴外,其它乐器由考生自备。 3、由本机构派出有资格证书的考评专家进行监考,评审。 4、根据考生现场演唱、演奏、评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种成绩。凡获优秀、良好、合格和基本合格的成绩,均视为合格、予以通过并发给相应证书。成绩不合格者,不发证书。 5、全省考级结束后,将向考生发放或寄发证书;成绩不合格者,届时亦将成绩告知各考点。 咨询电话:6121429 安徽省艺术水平考级委员会 桐 城 考 级 点 二OO八年五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