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新浪科技 作者:新闻小生 时间:2009-12-06 18:15:30
编者按
在这个不太平静的冬天,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所期待的第一张判决书终于下来了。11月26日下午,联盟成员之一优朋普乐起诉优酷侵权案在北京海淀法院知识产权厅开庭审理并对案件进行了一审判决,优酷被判赔偿45万元,并承担所有诉讼费用。这是反盗版联盟一系列维权诉讼中的首个审判结果。
不过,优酷肯定地对记者表示,“这只不过是正常的法律诉讼程序,不足为奇,优酷依然质疑优朋普乐版权诉讼资格,并会继续提请上诉。”
在平静地度过了数年之后,最初埋下的版权炸弹终于炸响,一系列密集诉讼,将带来行业的彻底洗牌。
事件
289起连环炸
11月26日,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成员之一优朋普乐起诉优酷侵权案在北京海淀法院开庭审理,这是反盗版联盟一系列维权诉讼中的首个审判结果。海淀法院对首批47部优酷侵权作品进行了判决。其结果是优酷败诉,被判赔偿优朋普乐总计人民币45万元,并承担所有诉讼费用。此外涉及可口可乐公司的案件,由于原告优朋普乐增加了其广告代理公司为共同被告,因此该案件正常后延,具体开庭时间未定。
法院认为,原告优朋普乐取得了涉案电影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应依法进行保护。在优朋普乐享有涉案电影的网络传播权期间,被告优酷网站中有涉案电影能在线播放的视频文件,并有该电影的相关信息,被告应当注意到涉案电影视频文件侵犯他人著作权,但放任侵权视频的播放并因此获得广告收益,构成对原告优朋普乐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应依法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在此之前,2009年9月15日,由激动网、优朋普乐、搜狐视频和华夏视联等4家国内新媒体版权拥有和发行方以及110家互联网视频版权方,其中,有61家国内外影视机构,40余家4A广告公司,共同发起“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在启动仪式上联合宣布,将对优酷网盗版侵权的503部国内影视剧提请诉讼。
而本次法院判决的47部侵权影视作品,还不到反盗版联盟整体对优酷发起诉讼的十分之一,反盗版联盟的另一成员激动网表示,激动网起诉优酷盗版的案件也将于近期开庭。
“目前宣判的仅为第一批案件,反盗版联盟成员向优酷发起的诉讼一共有289起立案,第二批案件的审理将于近期开始。”联盟相关人士对记者说。
业内人士表示,反盗版联盟的反盗版诉讼取得了开门红,判罚结果传达了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决心,也为盗版视频网站敲响了警钟。
幕后
反盗版联盟背后的利益同盟
反盗版联盟得到版权方支持的原因是,互联网并没有给影视机构提供一个好的回报途径。
面对多如牛毛的盗版,导演冯小宁只有苦笑。
“我的片子被盗版得多,也能证明关注度高吧。”他说。但是,对于《红河谷》、《黄河绝恋》这样的作品被盗版,他却无法轻松地自我解嘲。因为,那两部电影的拍摄难度非常高:“我们几乎都是冒着生命危险,大家也可能知道我们经常有人受伤,这样一群人这么努力做出来的作品几乎没有正常的回报途径。”
冯小宁的经历代表了电影工业的一个现状:主要收入仍然通过院线放映获得,来自数字发行的收入不到整体收入的10%。
而我国影视剧机构的分散、缺乏数字发行经验,也导致在和视频网站议价之时,往往无据可依。
在本次判决中,海淀法院裁定优酷侵权的影视剧作品总数为47部,以法院一审裁定的45万元赔偿金计算,平均每部盗版作品赔付不足1万元。
在经过了多种尝试之后,目前视频网站最主流的商业模式是在视频内容上做贴片广告,向广告主按照广告播放次数收费。
“视频网站给广告主的计算方式为每1000次播放计为一个CPM(Cost Per Mille,每千人成本),每个CPM收费120元,”上述知情人士介绍说,“还有很多不同的广告模式,不过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按展示次数收费是最成熟的。”
根据优酷此前提供的数据,其每日的有效视频播放数量(VV)已经超过1亿次。在扣除代理商打折、无广告视频等因素后,平均来看热门影视剧作品为优酷带来的收入都会超过每部1万元。
“盗版成本低,维权成本高,执法难,公众和版权方意识薄弱。” 北京市党校法学部副教授熊英认为,中国反盗版的立法其实并不落后,关键是要扭转盗版者违法成本低、被侵权者维权成本高的现状。
“特别是网络侵权,成本低到你无法想象,你刚维完权,再次侵权又出现了,权利人的时间和精力严重不够。” 北京金栋律师事务所主任、知识产权专业律师张朝栋建议,可以通过在司法上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的做法,加大对反盗版的法律震慑。
一位影视机构人士认为,只有打击盗版,才能让电视剧每集的价格一路飙红,并拉动电视台和院线的收入。就像美国当年的唱片协会和几大唱片公司,通过起诉盗版才成就了今天美国娱乐业和音乐业的辉煌。这对影视制作也会是一个巨大的机会。多年来,影视制作业一直是粗放经营,盗版泛滥让社会资金和投资者缺乏信心。一旦盗版问题解决了,整个产业将迅速健康起来。而当中国的影视剧制作迎来高成本时代时,才能拍出特别好的作品。如果不反盗版,中国影视制作业谈什么时候发展到像好莱坞一样的产业状况,都注定只是一相情愿。
“至少从现在来看,互联网并没有给影视机构提供一个好的回报途径,”中国电影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制片分公司总经理赵海城对记者说,“而在无线互联网中,电信运营商的计费通道是比较完善的,我们已经开始在这个领域的尝试。”
同样曾经饱受盗版之苦的唱片工业经历了从绝望到重生的起死回生之路,或许可以提供镜鉴。
2005年之前,因为盗版猖獗和大量免费的音乐下载,导致中国唱片市场一片萧条和没落,几乎已经可以用“夕阳产业”来形容。巨大的市场上漫天飞舞的是廉价的“盗版唱片”,而这个比例居然是1(正版):10(盗版),靠卖唱片赚钱基本上成了天方夜谭。
不过,2005年《老鼠爱大米》的彩铃下载业务,一个月的最高收入竟达600万元,相当于70万张传统唱片销量所带来的收入;庞龙所在的“鸟人艺术”凭借一首《两只蝴蝶》至少抱回了1000万元的收入;华友世纪与雅虎合作,张靓颖单曲《光芒》上网仅几周,就创下了在唱片行业“单曲发行”的一个奇迹——据统计,在10天左右的时间内,《光芒》网上试听人数已经过千万,付费下载量约20万次。
易观国际Enfodesk产业数据库近期发布的《2009年第2季度中国无线音乐市场季度监测》数据显示,中国无线音乐市场2009年第2季度市场规模达64.7亿元,环比增长13.6%。其中与中国移动相关的无线音乐业务收入约为54.2亿元,共占据整个无线音乐市场83.8%的份额,市场收入的规模早已超过了传统唱片工业的发行渠道。2009年10月23日,中影集团联手土豆网和中国移动签下盟约,进军新兴的手机视频行业。据了解,土豆网与中国移动合作的手机视频将通过“包月”和“按次”等方式向用户收取信息费,开始了向普通用户收费的首次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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