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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营销,讲究的就是“编故事,讲故事,卖故事”。
孤陋寡闻了,我还就没听到过云集了世界顶尖乒乓球高手,世界冠军、奥运冠军、全国冠军、北京市冠军几乎一网打尽的中国乒乓球超级联赛有哪些可歌可泣?动人心弦?扑朔迷离?幽默风趣的故事。因此也看不清乒超联赛的市场开发情况如何?为此还特意问了负责乒超联赛市场运作的三鼎公司,他们喜在心头,对乒超联赛的市场推广志得意满。但从身边的北京乒乓球女队来看,似乎俱乐部的市场开发没那么理想……。
我这倔脾气,之所以一直没能当上科以上干部,就是因为喜欢“打破沙锅问到底”。因此对体育营销的未知课题,对乒超联赛的市场开发,还要继续分析分析。
在少年狂时代,我们之所以疯狂迷恋喜欢乒乓球,还是因为当年躺被窝里偷看了文革时期的“禁书”,也就是徐寅生、张彩珍等前辈们写的《乒乓运动的春天》。我觉得这是把乒乓球训练、比赛、生活、政治挂帅、斗智斗勇写得最好的故事。
尽管这本书只写到了第二十八届世乒赛结束,但对庄则栋的两面攻,李富荣的左推右攻,郑敏之那“小燕子”般的削球,绍勒尔“切削机器”与张燮林的“柳条”削球的对决,还有中国“智多星”徐寅生与日本“智多星”荻村伊智朗的斗心眼,斗智慧,斗两个阶级的思想觉悟……,那故事讲得真是精彩绝伦!
当年广东引进波尔和梅兹等人时,波尔就说过“乒超联赛缺少趣味性”。我觉得波尔谈到的缺少趣味性,其实就是赛事进行中缺故事,缺段子。既然引进的欧洲乒坛高手,那就得把他们参加乒超联赛的故事编好,再把故事通过媒体讲出去,最后把一个趣味盎然的故事卖给赞助商,卖给观赛的球迷,卖给乒乓球文化的收藏者。这方面乒超联赛的组织者没啥问题,还是乒超联赛的俱乐部在条条框框的制约下玩得难以专业。
自从1999年全国乒乓球甲级联赛改名乒超联赛以来,本该是乒乓运动产业春天来临的好日子。按道理来说这么顶级的乒乓球赛事,对赞助商的吸引完全可以打造出多赢的局面。从俱乐部的收益来源看:运动员的肖像权、场地广告、球队冠名、球衣广告、特许产品、无形资产开发以及门票的收入都应该有不错的收益。如果中国乒乓球协会再根据自身的优势,申请即开型或竞猜型体育彩票加入,这市场的盘子可越做越大。
但也听到过抱怨,按照《乒超联赛竞赛指南》规定:凡是运动员的肖像权归中国乒协所
有,即使俱乐部赞助商也不能让自己赞助的队员为企业代言广告。而在球场广告方面,规则上规定的各赛场位置最好、最能被电视转播覆盖的20块广告板、4块地胶广告位也归中国乒协所有。况且中国乒乓球协会还是唯一拥有乒超联赛商业开发及经营所有权的单位,“包括且不限于竞赛主办权、电视转播权、广播和网络视频专有权和商业开发及经营所有权等”。
其实中国乒乓球协会的做法没大错,只是产权主体太体现了“一家赢利多家赚吆喝”的官办模式。这也就难怪有些俱乐部仍然摆脱不了“冠名换主场”的维持生计阶段,也难怪不少优秀乒乓球运动员要有“去山西,打游击”被动参赛行为。
如果中国乒乓球超级联赛能按照市场规律成立真正的“乒超公司”,将中国乒乓球协会的有形、无形资产与各参赛主体俱乐部的资本投入结合起来,搭建股份制公司的经营结构,固定各俱乐部赛会主场,彻底改变“翻牌俱乐部”被动经营模式,使参赛俱乐部的主场固定下来,培养俱乐部的球迷主体,那乒超联赛就不愁可持续发展的好景观。
尽管有说法讲山东鲁能俱乐部和山西银河俱乐部已经逐步走上正轨云云,但如果乒超联赛不能从根本的产业结构上解决问题,不能彻底的按市场规律办事,前途还可能是“维持”,维持会的日子是难以长久的。也就是说我们乒超俱乐部发生的故事大多都是“维持”,讲出去的故事都是“经营艰难”,那么乒超联赛的“故事”则很难卖出好价钱。
乒超联赛本身就是一好产品,写一出《金光大道》《艳阳天》的故事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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