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告人陈某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陈某自幼与祖母一起生活。后因其祖母遭遇不幸,陈某精神受到强烈刺激,对父母心怀怨恨,多次发生纠纷,积怨逐步加深。 2012年6月9日凌晨,陈某翻墙进入父母家中,趁二人熟睡之机,持斧头砍砸他们的头部等处,逃离现场后潜逃至浙江义乌,被当地公安局抓获。经法医鉴定,其母因颅脑损伤死亡,其父的伤情为轻伤。 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持斧头砍砸其父母,致其母死亡、其父轻伤,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本案由家庭矛盾引起,因陈某犯罪时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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