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有媒体报道称,安徽省蚌埠市东市区(今龙子湖区)区长助理于英生“杀妻冤案”一审判决距离案发仅有10天,引发舆论一片哗然。 到底是办案高效还是安徽省高院搞错一审判决日期?人民网安徽频道记者第一时间进行核实求证。 8月19日上午,记者在一则电视新闻中看到,安徽省高院审判长王晓东在阜阳宣判该案时,确实提到了“1996年12月12日,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于英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今日上午,安徽省高院有关负责人接受人民网安徽频道记者采访时,对“杀妻冤案”判决距案发仅10天的说法予以否认。“这么重大的案件,不可能10天就能判下来。”安徽省高院有关负责人说,“1996年12月12日应该是刑拘的日子,一审判决日期是1998年4月7日。” 对于电视新闻中审判长的话,该负责人称是电视新闻剪辑导致的问题,造成了误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