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第十三届运动会青少年部 乒乓球项目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2014年9月3日至7日 地点:安庆市枞阳县 二、参加单位 合肥市、淮北市、亳州市、宿州市、蚌埠市、阜阳市、淮南市、滁州市、六安市、马鞍山市、芜湖市、宣城市、铜陵市、池州市、安庆市、黄山市。 三、竞赛项目 甲组: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乙组: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四、运动员资格 (一)甲组运动员必须是2000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者;乙组运动员必须是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二)符合《安徽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规定》及运动员资格审查有关规定,并持有安徽省体育局统一制作的运动员注册证。 (三)运动员必须是思想进步、学习努力、遵守纪律,且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在所在地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和比赛期间)。 (五)运动员须签署反兴奋剂承诺书,未签署承诺书的运动员不得参加省十三运会。 五、参加办法 (一)各代表队男、女甲、乙组各组别参赛人数最多可报4名运动员。 (二)各代表队参赛运动员总数在8名以下的,可报领队兼教练1名;运动员总数在9—14名的,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运动员总数在14名以上的,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二)团体比赛: 1、团体赛每组别报名8队以下,采用单循环比赛办法。每组别报名8队以上(含8队)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比赛办法,第二阶段采用单淘汰赛加附加赛的比赛办法决出名次。 2、团体比赛采用斯韦思林杯比赛方式,5场3胜制,比赛顺序为:A-X,B-Y,C-Z,A-Y,B-X。 3、团体比赛中必须有一名直拍选手出场比赛,报名时请在报名表上注明,该选手一旦确定为直拍选手,本次比赛所有的团体、单打一律使用直拍出场比赛。 (三)单打比赛:比赛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比赛办法,第二阶段采用单淘汰赛加附加赛的比赛办法决出所取名次。 比赛全部采用5局3胜制。 (四)种子:以2013年安徽省青少年锦标赛比赛成绩为依据,确立种子队和种子选手。 (五)比赛用球由大会提供。 (六)比赛服装:所有参赛运动员须准备二套不同颜色(白色除外)的服装,要求团体赛上场运动员必须服装统一。 (七)按标准自行准备人名布,规格为24×16cm,男子白底蓝字,女子白底红字,注明单位和姓名。 (八)报名后未经竞委会同意,无故不参加比赛、不按时报到者,按无故弃权处理,将取消该队“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同时将酌情扣除保证金。 (九)各小项报名不足3人(队)的,取消该项目比赛。 (十)分组抽签办法另行通知。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组别团体、单打分别录取前8名,按13、11、10、9、8、7、6、5计分。只有8人(队)或不足8人(队)的,减一录取,按高限计分。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运动队于赛前30天通过安徽省体育局体育竞赛报名系统应用平台报名,同时将系统生成的纸质报名表一式二份(必须加盖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公章和县以上医务部门公章)分别寄到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省球类运动管理中心(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2、所有报名领队、教练员、科研医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须签署反兴奋剂承诺书,会同运动员反兴奋剂承诺书随报名表一并寄省球类运动管理中心审核备案。未签署承诺书的领队、教练员、科研医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省十三运会。 3、在抽签分组、编排前,报名表如需更改须以书面形式向竞委会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更改。抽签分组、编排后不再接受报名表的更改要求。 (二)报到 1、代表队于赛前2天报到,裁判长于赛前4天报到,裁判员于赛前3天报到,提前报到不予接待。 2、各代表队报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参赛运动员的注册证及二代身份证原件; (2)运动员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3)本代表队领队、运动员、教练员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含往返赛区途中和比赛期间)。含有多险种的保险合同,必须在保险合同原件上注明含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加盖保险公司保险合同专用章。 以上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参加比赛。 3、各代表队报到时交纳赛风赛纪保证金1000元,比赛结束后无违纪行为一律退还。 九、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一)仲裁及裁判员由省球类运动管理中心推荐报省体育局批准后选派。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安徽省球类运动管理中心。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