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对于很多看起来特别美好的事情,往往需要多长个心眼,日前,西湖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姜某以帮忙办理零首付分期贷款购买苹果手机冲业务、无需还款、事成后给予报酬为借口,骗取132354.4元,该案受害者21人,均为在校大学生。
2015年2月的一天,杭州在校大学生张某先后接到杭州趣分期网和佰仟网催讨贷款的电话,让他一头雾水。后来,张某突然想起,一个月前,他曾经帮忙办理了分期贷款购买手机冲业绩,从而抽取了一笔好处费,张某连忙和一同参与此活动的其它同学取得联系,一交流,这才确认被骗了,立即报了案。
之后,公安机关通过中间介绍人吴同学(化名)提供的信息将姜某抓获。在调查过程中,被告人姜某交代了自己的犯罪经过:
2015年年初,姜某在网上看到一则大学生可以按揭买手机的信息,于是,他“灵机一动”,认为大学生比较单纯,“好骗”,很快,他就通过QQ群发布了一则“大学生0首付购机”的信息。随后,姜某就接到了吴同学的咨询电话,姜某称,只要大学生用自己的身份证件和银行卡办理贷款购买一部苹果手机,并将手机交给自己,就能得到一笔好处费,而且办理的这笔贷款无需偿还。姜某还和吴同学协商决定:吴同学介绍周围同学办理贷款业务,只要每成功购得一部苹果手机,他就能获取3000元左右的好处费,然后,由吴同学自己分配这笔“好处费”给贷款成功的同学。最后,吴同学一共找了21名大学生办理该业务,这些办理了业务的大学生,每人都收到了500元到2000元不等的好处费。一直到事情败露,这21名大学生才意识到,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这些自己签字的贷款都必须按时偿还。
据被告人姜某供述,自己收到的这些苹果手机,大多价值在7000到8000元不等。收到手机后,他就转手给卖了,去除给吴同学的3000元好处费后,自己每次可以赚1500到2000元。在法庭上,姜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庭当庭没有作出判决。
来源: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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