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 微信聊天群并不是法外之地, 如果有人在群里做了违法的事, 身为群主的你也要因为“失职”同罪被处罚!!
案件1
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法院此前判处了一起利用微信传播淫秽视频案。被告人谢某是一个微信群的群主,群成员人数长期保持在二百人以上。张某在几个月前进群,并在两个月内在该群传了121个黄色视频。
法官审理认为,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二人均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系共同犯罪。鉴于两人认罪态度好,遂分别判处二人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案件2
2015年9月中旬,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浙江首例微信群传播淫秽物品案。淫秽视频的主要上传者阮某,群主张某均因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判处拘役1个月15日。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本人虽然并未上传淫秽视频,但身为群主,他有权限把传播淫秽物品的群成员踢出该群。据张某称,他曾将上传淫秽视频的阮某踢出群,但其他人又把阮某拉了进来,之后他就没有再管。
群员犯法,为何群主“躺枪” ? 1、群主和群成员有着最核心的权利上的区别: 群主可以删减微信群中的所有成员,而群成员并不能删减微信群中的其他成员。 2、群主也有着法律意义上的监管职责: 微信群主与群员权利的核心区别,决定了群主与群员的不同职责。群主作为群的管理者和权力的拥有者,当然负有监管职责。群主应规范群聊行为,维护群聊内容的非违法性。对于群员发布的违法内容,群主应予警告,直至将该群员踢出群聊。 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和公民个人权益意识的不断提高,对于群内的违法行为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如果群主不履行监管职责,则有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3、群主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 群主如及时制止群员发布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则不会因存在过错而与发布不当内容的群员承担民事责任。否则,就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治安处罚☞ 对群员发布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内容,群主如果不履行监管职责,则有可能面临共同的治安处罚。 刑事责任☞ 对群员涉嫌犯罪的行为,如果不行使监管职责,放任群员违法犯罪,在主观上,有可能构成间接故意,从而与涉罪群员构成共同犯罪。所谓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有意放任,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专家点评
对于微信群主来说,是你把人圈起来,创造了传播分享信息的公共空间。在创建时,法律就已经要求群主有义务对群内信息进行监督。
注意!以下情况下群主可以免责:
[color= ]免责手册[color= ]在出现违法信息时,群主如果及时告诫、治理、清除违法信息,那么群主的责任肯定会减免。 [color= ]如果有了这些治理行为仍管不了,群主可以向有关机构举报或者向网络服务提供商举报!
这下大家都明白了吧!群主的差事不好干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