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彩凤呈祥 于 2016-9-23 14:31 编辑
2016年09月23日12:22 来源:人民网
近日,有微博爆料称,厦门电视台女记者采访灾后重建现场的时候,打着遮阳伞,戴着墨镜与志愿者的形象格格不入,认为此举非常不合适。
该事件遭网络曝光后,仅隔两个多小时,厦门广电就火速发布了停职通报,认为该女记者的不当行为“违反了新闻记者的职业规范”,“损害了新闻工作者的形象”,对女记者做出停职处分,并接受进一步处理。
对于该女记者打伞遭停职,到底冤不冤?网友评论褒贬不一,有网友认为穿衣打扮是每个人的自由,不应道德绑架,停职处罚未免太过严重;还有的网友表示支持厦门广电这一做法,他们认为作为记者这是没有职业素养的表现,戴墨镜采访是不尊重别人的做法,更何况是在灾后重建的场合。 违反职业操守,缺乏职业道德 Lol:非语言符号能传达很多东西,记者自己戴着墨镜打着伞,采访一个大太阳底下辛勤服务的志愿者,就算不是高姿态,也是一种缺乏同理心的表现。被采访的还晒着呢,你晒点太阳咋了? 静思:虽然没有明文规定记者采访不能打伞,但是记者是公众人物,要有职业形象,一线采访最好不要戴墨镜打伞,这是对受访者的尊敬,如果你面对受访人员是领导,你能这样傲慢无礼吗?时代进步也要遵循职业精神。 小题大做,道德绑架 苗家垠:小题大做!下雨打雨伞,岀太阳打太阳伞难道有错吗?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干干净净地不正是对采访对象的尊重吗? 纳言海波:记者的本职是客观地报道,个人打扮是自己的权利。各司其职,没必要强制记者也要学环卫工晒太阳,高质量的完成工作是首要任务。不过如果她是给志愿者打的伞,自己蹭着点儿,那就没这么多事儿了。 处罚太重,矫枉过正 在水一方:记者行为确实不妥,但处理有点上纲上线了,内部口头批评一下就可以了。 兜爸:打伞采访不影响稿件质量,厦门广电可用教育批评的方式帮助记者成长,直接开除纯属息事宁人。 厦门广电女记者的遭遇不禁让人联想起中秋前夕阿里员工抢月饼被开除一事,他们到底犯了什么错?他们到底冤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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