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杯酒慰风尘 于 2016-9-30 15:54 编辑
现在的网友三观不正(评天红坠楼事件和师范保安殴打老人)
—— 剑剑穿心
一、有小孩在天红坠楼,人死了,家长怪天红。如果按照责任划算,我觉得天红占次责,家长是主责。
你在天红买房子不看吗?即使是期房,房子建好后要验收,验收时,你没发现楼道的窗户过低?提过整改要求吗?
如果不死人,我敢说,这家人住得开开心心的,管你房子是否达标。
其次,未成年的儿童,家长有监护责任,你没看好孩子,以及平时没有教育好孩子要有安全防范意识,况且是14岁了,这个年龄的孩子已经应该懂事。
其实就是中国人的习惯性思维逻辑,不出事,大家啥都好,一出事,不从自身找原因,先找别人原因,再赖上别人,能讹就讹。说到底不就是为了多要钱吗?不是为了钱,直接找天红负责人,然后该干嘛你懂的。
二、师范保安殴打老人
很多人上来就骂师范保安,其实根据描述分析,就是个骑电三轮的老人开黑车在等客,这年头开黑车都这么嚣张了啊?
电三轮算机动车吗?上次交警还说要严打这类电动车,结果不了了之。
现在的老人确实很吊,骑个电三轮,你问他懂交规吗?屁
在路上,想怎么骑就怎么骑,长期占据快车道,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知,逆向行驶,闯红灯。
要说我,这种人应该自然淘汰掉
学校门口本来就要严管,你也停他也停,肯定是不对的,让你离开就离开,看出租车没走就觉得自己受侮辱了?
出租车如果是违停,你也可以举报,交警不处理是交警的渎职。但是你占地不走,就是你的不对,不是你合法的理由。
被打活该,像这种人应该多打几次就长记性!
天红小孩坠楼及师范保安打人事件之我见。评:@剑剑穿心现在的网友三观不正(评天红坠楼事件和师范保安殴打老人) —— 杯酒慰风尘
楼主所言,看似很有道理,其实不尽然。
一、天红小孩坠楼身亡事件。
作为监护人肯定有责任,他的孩子已经用生命为他的监护不到位付出了代价。
那我们再来看另一方开发商天红,天红中环银座的走廊临空窗台高度只有0.87m,并且没有任何防护措施。而根据国家《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规定民用住宅的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很显然,天红中环银座的房子存在明显缺陷,有巨大安全风险。所以,死者家属对天红进行追责不存在有任何异议。
“你在天红买房子不看吗?即使是期房,房子建好后要验收,验收时,你没发现楼道的窗户过低?提过整改要求吗?”这是楼主帖子中的部分内容。我想楼主这个要求对购房者来说过高,验收、整改应该是政府相关部门的事情。打个比方,楼主若是哪天在超市里买了瓶地沟油,吃坏了肚子。那按您的逻辑,是楼主您自己对地沟油没检测验收,没向超市提出整改,然后就自认倒霉?不知您觉得这样的逻辑是否有问题。
二、师范保安殴打老人事件。
政府规定不准黑车拉客,那管理自然也是政府的事情。有黑车存在,那只能说明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不到位。哪轮到保安动手打人?在中国,确实有很多人不守规矩。但不能因为别人犯错,我们就用另一种错误来进行惩罚。楼主真的以为以暴制暴能解决问题?那法律还有存在的意义?
“出租车如果是违停,你也可以举报,交警不处理是交警的渎职。但是你占地不走,就是你的不对,不是你合法的理由。”这句话也是您帖子中的内容。我想问一下,出租车违停,可以举报,三轮车占地,就该被打?这又是什么逻辑?
以上,仅是个人观点,并非针对楼主,若有不妥之处,还请见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