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网

 找回密码
 我要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41059|回复: 2

昆山警方通报行车冲突致一死一伤,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致死

[复制链接]

3206

主题

3054

回帖

9305

积分

桐网贡士

张本龙

Rank: 6Rank: 6

积分
9305
QQ
鲜花(25) 鸡蛋(3)
发表于 2018-8-29 17:34: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8月28日消息,2018年8月28日,网上流传一段视频,视频中一名开宝马车男子与骑电动车男子在路口发生争执,“宝马男”从车中拿出长刀砍向骑车男子,未想到长刀掉落被骑车男子捡起,骑车男子持刀还击将“宝马男”杀害。

28日晚间,昆山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了该起案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事发27日晚间,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一路口。视频中显示,一辆白色宝马车驶入非机动车道,与正常骑行的电动车发生争执,宝马车后座一男子下车与骑车人发生口角,尽管有女伴相劝,但两人仍旧发生推搡。此时,宝马车司机从车上下来,对骑车人拳打脚踢,后又返回车内拿出一把长刀,砍向骑车人。骑车人虽然连连躲避,但仍被砍中。

未曾想宝马车司机在砍人时,长刀不慎落地,骑车人抢先一步捡起长刀,反过来砍向宝马司机,宝马司机连连躲避逃窜,但骑车人不依不饶连砍数刀。

后来,有相关图片和网络信息显示,宝马车司机被骑车人砍杀身亡。

8月28日,昆山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2018年8月27日日21时许,昆山市开发区震川路、顺帆路路口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接到报警后,昆山市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并会同120急救人员将两名伤者送医救治。

经初步调查,两名伤者分别是刘某某(男,36岁)和于某某(男,41岁)。当晚,双方在震川路、顺帆路路口因行车问题引发口角导致冲突。冲突中双方受伤,刘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于某某没有生命危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网民不要发布和轻信未经警方证实的信息,也不要传播涉及相关当事人的照片和视频。

针对该起案件和视频,网友们引发热议,宝马男手持长刀砍人,骑车人在躲避过程中捡起掉落的长刀反击,是正当防卫。也有网友认为骑车人追砍宝马男并致其死亡是防卫过当。

对此,记者采访了北京市亚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保民律师,周律师认为,如果仅凭视频中显示的内容来看,骑车男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周律师表示,视频中骑车男子持刀反击后,宝马男已经逃窜,但骑车男子仍持刀追砍,虽然视频中看砍的不是致命部位,但砍了很多刀,这已经超出了防卫过当的范畴。

周律师表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刑期一般是十年以上至死刑,骑车男子并非蓄意作案,凶器也不是他本人所持有,这些会在法院开庭量刑时予以考虑。
QQ图片20180829173122.jpg
QQ图片20180829173410.jpg
主打时政新闻与思想分析 手机·微信·QQ:139-1512-1298  友情推广:桐城专业做网站:www.05web.com

84

主题

2482

回帖

4084

积分

桐网举人

Rank: 4

积分
4084
鲜花(121) 鸡蛋(6)
发表于 2018-8-29 20:53: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都不是,是替天行道,除暴安良。被反杀的几进宫,往昔恶行累累,系公安部黑恶份子典型画像29条的集大成者。

点评

武功再高也怕菜刀  发表于 2018-8-30 08:53
【分享精彩·网聚未来】 我骄傲,我是桐城人! 桐城网宗旨:弘扬主旋律,讴歌真善美,传播正能量,彰显精气神。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