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安庆市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认购林业碳票签约仪式在怀宁县举行,市林业局党组书记石留喜、副局长崔小松、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赵霞及怀宁县检察院、县林业局、县市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交发公司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出席活动仪式。 签约现场,怀宁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江龙林介绍了怀宁县林业碳汇工作开展情况,怀宁县检察院介绍了本次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运用认购碳汇方式替代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情况。 石留喜表示,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林业碳汇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压舱石。我市也先后出台《全面推进林业碳汇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林业碳票管理办法》。怀宁县积极探索、率先实践,2022年在已经全市实现林业碳票首发,如今又率先实现全市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认购林业碳票,是县级林业部门在林业碳汇工作方面的又一实践和突破创新,为全市在实现“双碳”目标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石留喜指出,本案是通过碳汇补偿方式进行生态修复的有益探索,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形式,使得“认购碳汇”直接写入判决书主文。通过当事人认购并核销经核证的林业碳汇方式,不仅弥补了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善期间服务功能的丧失,实现了“真修复”的效果,充分体现了检察公益诉讼恢复性司法理念,还避免赔偿金的“沉睡”和生态功能损失的“欠帐”。通过环境司法与生态修复的创新融合,推动地方碳汇项目落地,完善生态损害赔偿机制。 石留喜表示,各地要以此为契机,总结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积极探索在水污染、大气污染、非法采矿等其他破坏生态环境案件中的推广应用,促进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持续做好“碳汇+”文章,尤其是在碳普惠碳金融上寻求突破,进一步丰富我市林业碳汇价值转化路径,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贡献林业力量!(撰稿人:童斌 审稿人:崔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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