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分立
孟德斯鸠最重要的贡献是对资产阶级的国家和法的学说作出了卓越贡献,他在约翰·洛克分权思想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三权分立”学说;他特别强调法律的功能,他认为法律是理性的体现,法又分为自然法和人为法两类,自然法是人类社会建立以前就存在的规律,那时候人类处于平等状态;人为法又有政治法和民法等。
孟德斯鸠提倡资产阶级的自由和平等,但同时又强调自由的实现要受法律的制约,政治自由并不是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他说“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
启蒙思想家的思想家——孟德斯鸠对现代文明的四大贡献:
“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所有专制国家的教育,目的都是极力降低国民的心智。”这是他在300年前发出的警告,如今已经成为脍炙人口的名言。
他是地理环境论与历史方法论的创立者;他是启蒙了大卫·休谟、亚当·斯密的启蒙大师;他的思想还影响了多位美国国父,直接缔造了美利坚合众国……
他,就是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
事实上,孟德斯鸠对现代文明的贡献,还远不止于此。他的深刻和超前,至少体现在“四个第一”。
▌第一个提出权力制衡的可行性方案——“三权分立”
自从有了政治,对人类危害最大的,莫过于不受限制的权力。正如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所说,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
其实比阿克顿早了一个世纪的孟德斯鸠,就在《论法的精神》中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会休止。
由此,孟德斯鸠提出,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保障公民的政治自由,必须使权力彼此分立,相互制衡。每个国家有三种权力: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种权力必须分属三个独立的机构——这就是大名鼎鼎的“三权分立”。
▌第一位质疑“东方模式”的思想家
18世纪前后,东方的商品、艺术和思想,广泛传入欧洲,满足了欧洲人的浪漫想象,引发了一股莫名其妙的“东方热”。
英国的报纸和议员在讥讽朝政时,常常把东方引为“伟大、繁荣、稳定”的权威。就连伏尔泰等启蒙思想家,竟然也对东方的“威权政体”赞誉有加。
但孟德斯鸠却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率先发出了先知般的洞见:东方的皇权专制“建立在愚民和恐惧的基础之上”,既不能维持内部秩序,也不能应对外部危机,必然被更先进的文明取代。
孟德斯鸠更是一针见血指出,古代中国立法者把宗教、法律、民情糅合在一起,从而形成了礼教。礼教的主要目标是维持帝国和平,为此必须使每个人都负有无数义务,都无法成为独立的个体。
孟德斯鸠对东方传统的深刻洞察,对于正处于现代文明转型的国家来说,无疑具有重大参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