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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桐城市人民法院孔城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23年7月,70多岁的陈某驾驶二轮电动车与束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陈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陈某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产生各项费用1.7万余元,因双方协商不成,陈某将束某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组织各方进行调解,双方各持己见不愿让步,调解工作陷入僵局。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继续开展调解工作,保险公司对其他数额无争议,认为陈某发生事故时已超70周岁,虽种植出售小菜,其诉求的误工费标准不应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计算,应不超过农业标准的40%。承办法官针对争议焦点,对误工费继续做调解工作,运用“六尺巷调解法”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引导保险公司在合法的前提下,对受害人予以人性关怀,尽快赔偿到位,减少诉累。最终,各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后保险公司按约定将12000元及时支付给了原告。“原以为打官司很难,没想到我的事这么快就解决了。”拿到赔偿款时,原告激动地对法官说道。(朱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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