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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2]打工人员也应遵守交通法规
入夏以来,一些外地来芜打工的男女青年由于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在上下班途中,只图自己方便而无视交通法规,严重干扰了良好的交通秩序。6月10日,笔者在银湖中路就看到这样的一幕:当时正值高峰时段,一名由桐城来芜打工的男青年骑着一辆自行车,后座上带了一位女青年,反道行驶至家具城时被执勤交警发现。在交警连续发出“请下来”的警告后,违章青年却置之不理,满不在乎地照骑不误,继续违章行驶,直至到赤铸山路口时才被交警拦截停下。不料,两名违章者不认为自己的行为违法,拒绝纠违,不接受交警依法作出的罚款处罚,无奈之下,交警按照新交法规定,扣留了自行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们交通行为的准则,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更是社会的呼唤。各用工单位应加强对民工的法律、法规教育,倡导交通道德;民工应自尊自爱,养成遵章守纪的文明风尚,在出行中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 谢荣华 ) 转自芜湖政府网站 http://www.wuhu.gov.cn [/siz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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