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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9 14: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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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觞客子 于 2009-9-19 14:42 编辑 % k7 w% ?7 A- g5 p5 o)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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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 X; i; I2 P( D 第四,方拱乾父子的降清又是“另有图谋”吗?
, y' D* m) N9 x# }% ? 同是桂林方氏族人,方拱乾与方以智对于清室的态度,是完全不同的。方以智自始至终,差不多都是不合作甚至抵制的态度,而方拱乾则较早地开始了合作立场。难道这就是一种暗下的刻意安排么?我以为这种推敲毫不对路。方拱乾与方以智,各怀各的思想,从诗文中即可察觉:迥不相类。至于方拱乾父子的降清的意识形态,从《方孝标文集》中若干文字中已经可以分明看出,他们从出仕中要达到自己在思维观念中的另一个目标:培国之元气。这从方孝标现存的多篇论史文字中,都可以看出究竟。如果说方族果真有个暗下的“刻意安排”的话,那也只是让方拱乾父子去仕清以培国之元气,而让方以智继续抗清以警清廷之胆色罢了。这大约也可谓之“去留肝胆两昆仑”吧。
2 F0 d4 t9 a, U! d 方以智的为人处事,大约棱角分明,处处方方正正。相较之下,方拱乾却要显得圆滑许多。这种性格差异才决定着他们最终走上不同的选择道路了。而方拱乾的圆滑老练,在“朱三太子”一案中,可以得到一次完美的反映。高阳根据此案大造的别样文章,是显然不明人情事理的。
0 k' n) F: K' E$ D; [0 m 朱三太子案在南明朝廷中的一节,简单说起来就是南明初建不久,突然来了一个年轻男子自称朱三太子,引起了弘光朝廷的惊动。按说这个朱三太子如果为真,那么弘光政权恐怕就要拱手让人了,这是弘光当朝的众人所不乐意见到的。但如果为假,又由谁去分辨呢?结果曾任侍读的方拱乾就成了唯一人选。方拱乾被推出来,面对着一个最终被验伪的“朱三太子”,竟采取了哑口不言的方式,默然退出,留给了众人的无限遐想。那么方拱乾当时不愿指证的原因何在?高阳以为有二:其一是对福王即位表现的失望以及对阮大铖势力的厌恶;其二是暗中支援左良玉“清君侧”以重振南明风气。这两层原因,尤其是第一层原因,可能确是我们不可忽视的。但高阳明显忽略了方拱乾此举的另一个至关重要的原因,那就是不忍“拂逆民意”的圆滑老道。其时弘光朝在南京苟且行乐不思进取甚至骄奢淫逸,深为民众大不满。如果此时方拱乾直指“太子”为假,虽系实言,却无疑是为弘光帝稳固了权座。这一点,当然不会为民众所乐意接受。方拱乾何其精明,如何肯行此道?于是他在那种尴尬境地下,也只有沉默一举才是最高明的行事方式了。以这样的心境,即使后受冤被放逐宁古塔,方氏父子依旧可以坦然处之,这才成就了方氏一族的为官学问。虽然方拱乾一系因为中余的各种坎遇倍受挫折,但从始至终,在官道上的居高久远,确是桂林方族中唯一。
: C _/ Y" ?& S( d 高阳不止把方拱乾的形象太过“理想化”了,为了造就这个“理想化”的形象,他甚至做了一场冤狱,这顶上这个冤名的,恰恰就是刘正宗。刘正宗为人本是清正耿介之辈,才学又富,所以为顺治器重。他在方孝标案之后蒙冤,恰恰也是派系倾轧的结果,在乾隆即位后始得平反昭雪。影响方拱乾父子仕途的丁酉科场案,无论如何不能算是刘正宗的“幕后策划”。况且,丁酉科场案本身就是一场名副其实的科场作弊案,朝廷来办理此事维护科考的公正,全是情理之中。清廷从入关之后就下意识去笼络汉族文人,并且几度开办博学鸿词,为朝廷选贤纳士。其根本也是为培国之元气,而绝非“打压汉文化”,在这一点的理解上,白梦女士是犯了一个天大的误会。至于丁酉案最终牵涉到方拱乾父子并由此蒙冤远放宁古塔,那可能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冤案”,毕竟方氏父子在这里占据了一个重要的节骨点上,帝王即使有再多殊宠,也须权衡各系,不得已而为之了。如果把这一案全算在刘正宗身上,以为是刘氏不忘“旧仇”来做秋后算账,未免太把刘正宗的气量小瞧,也未免太过唐突前贤了吧。 i& m n- v" c
第五,方孝标骨子里果真有反清志节吗?
# R# e5 \% P# c, w+ [$ O5 _7 ] 方孝标作为一个汉文人,如果说在骨子里多少有一点吊明情绪,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说在骨子里始终包藏着反清志节,恐怕就令人无法信服了。这里面,主要要分三个方面来作阐述。
, p. M8 G% p' T x 其一是《滇游纪闻》。白梦女士以为方孝标文集,竟与戴名世著述差相类。我以为不然,两人的基本立场完全不同。这不止表现在之前所述的方孝标的若干史论文字,尤其关系到方孝标记明末事,尤为清晰。在方孝标的笔下,清廷势力始终是“我朝汤武之师”“我大兵”;反是南明力量,只作为“残明”“伪封”“溃卒”而已。尤其是今人还多少有所赞誉的张献忠、李定国之流,在方孝标的笔下,只不过都是“贼”,甚至是“禽兽流耳”。这样的爱憎态度,难道还不是足够明显么?方孝标完全把自己置身于清廷的立场,唯一论及帝号者,也不过是陈述了几句毫无情感立场的语实,时人皆能知。只可惜当时查办南山集案时,清廷几乎本着“宁可错杀一千,不可使一人漏网”的心态,胡乱铺张,就使一笔冤案具定了。但从《滇游纪闻》的本身,不独没有半点反清情绪,甚至连对于明后期各地的拥立政权,本有的一点同情心态都因为孙、李诸人的倒行逆施而荡然无存了。( y# w! \. ^" \; Q4 @1 o% |1 D
其二是吴三桂逆反案。白梦女士极度怀疑方孝标在吴逆案中为平西王府充任幕僚,这其实也是一个极大的误会。诚然方孝标诗文中确有透露自己与平西王府的交往,但所明甚详,只是以交游为目的,可能有点什么裙带关系,但不至于混到一起谋反的地步。方孝标在官场上受其父真传,是个何其精明的人物?怎么可能去参与吴三桂的那种谋反?连民意都不能支持的反举,焉能成事?所以给平西王祝完寿之后,就已经觉察到吴三桂的图谋不妥,有意置身事外,早早就留下别诗一份,撤身而去。而记录书案中已经有明确说法:方孝标所以“干连大逆”,实不过因为“方学士”之称呼竟与吴逆伪官、在逃的“方学诗”同音而已。但方光琛方学诗一系,既有明确案犯,后人岂能与方孝标门系混为一谈?高阳与白梦女士,都本着一种作家的浪漫主义心态,认定康熙是一位难得的明君,故而不可能轻易去冤枉一人。所以他判方孝标一门有罪,但必定就真有其罪了。其实何必如何?古之帝王,不过都是专制独裁者,所谓“英明”君主,从何谈起?别个不论,就姑令方孝标真有其逆罪,以至于康熙要亲自下令“剉棺剉骸”,甚至株连全族,这其中有何其残忍?又文字狱即大兴于康熙一朝,这位“明君”的“英明”之处,从何谈起?高阳在自己的历史小说中,总喜欢充分表达对一位“明君”的敬仰与期待,甚至于“不择手段”去加以造饰,真害人也。方氏一族,至雍正朝方为洗脱冤情,但孝标嫡系子孙,终不得解。此一举,又是明知冤情,仍要维护皇家尊严,便已经是“圣恩浩荡”了。人治社会多半如此,令人寒心。
& e( b- T0 _+ L) S 其三是方孝标家庭与反清意志的考量。白梦女士在原文述及方孝标与方以智的族中交情,这当然是值得肯定的。但并非“失和”,却不意味着一定都站在同一政治立场上。而这两个家庭的政治观念,也就恰好不同了。方以智死后在青原山建有衣钵塔,方邵村为题“留青”二字。白梦女士在这里以为是取“留取丹心照汗青”之意,未免有失偏颇。“留青”本来就是一个既定熟语,即“留存青史”之意,对于一个既建有衣钵塔来为纪念的真佛,以此形容并不为过。对于方以智的案情,清廷其实是要作低调处理的,于是爪发塔得建,而当时有吊文悼诗,亦不在少数。方亨咸与方以智本系同族,不过题写“留青”二字,有何欠妥?如果仅此一举就断定有“反清”志节,难免太过苛责。南山集案后,方孝标一门几临灭顶之祸,仕途更已中止,按理说对清廷将积累成多少倍的怨恨。但至方式济子方观承出,又得机缘重新走回仕场,进而官至直隶总督,始有一门中兴。就从方家数代来观,几遭冤祸依旧矢志不渝为清廷尽忠尽力以求光耀门第,这样的情操,真可以让清室感动不已了。而这样的世家,再说是从开始就留下了“反清”的根骨,岂不又酿成新一轮的莫大冤狱?; p( V9 @; {, A: x
事实上,论品德之全美,并非一定只有某一条道路方向可以行通。白梦女士以为,方孝标父子始终怀着反清的汉士气节,忍辱负重是他们的功德所在。其实,方孝标父子虽然并无反清复明的志节,但丝毫不能掩盖他们的高贵品德。尤其在他们为官生涯中,无不清正廉洁,为朝廷与民间所褒誉。此外,在治学方面又各擅其能,可盖一朝之盛。如果说,当年方拱乾父子就是出于为国家培元气的初衷,变节降清,那么至方观承一带,可以自豪地以为,这个初衷已经得以实现,这份业绩可谓功在家国。而从此节来观之,他们能给江山社稷带来的贡献,竟是许多未曾“变节”的“遗民”所不能替代的,难道他们就不更加可贵么?所谓“忠臣不侍二主”,只是羁缚古代文人士大夫的樊篱。若国人皆如此守制,至满人入关,汉人皆屠尽杀绝,国何之存?民何之存?在《红楼梦》一著书,曹雪芹曾借书中人物口取笑那些“文死谏武死战”的愚众思想。而事实上,早在其前,在明势注定衰微的季节,方孝标父子为社稷民众委身投效清廷,恒有建树,这是我们必须尊重与首肯的事实。至于桐城桂林方,最终走向兴旺的巅峰,与方孝标父子、方苞以及后来方观承等人的入朝出仕,都是决然分割不开的。, x5 _) V: J5 a% U1 ^; i) [3 ^, A9 L$ Z
白梦女士的原文,具成长篇,却依然谦虚冠之以“闲话”诸语。我今为此阐疑释证,不及为自己的论述,做更多更为细致的查考与明细,也只敢自称以“闲话”来议“闲话”而已。前文已为具列发阐五则,略表我之见识,不以论点为主导,只愿在论述之间,正明我对于历史考证方法的一点看法而已。桐城派自建立当初,就由姚惜抱并举“义理、考据、辞章”三义。但观桐城派学问,向以“义理”为重,“辞章”次之,而以“考据”为轻,与当时盛行的考据学是有很大差别的。再延至后世,学人递少,而“义理”亦已没落,终落成以“辞章”为重,“义理”次之,而“考据”再次,实为一哀事也。今桐城人文欲图复兴,有赖于考据精要处甚多,愿借此文以飨人文诸友,略明心志。个中再有论证疏漏或谬误不当处,诚愿与诸公再商榷。! _# L' |& a- q8 F"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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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起稿于09年9月18日夜,次日拟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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